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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1-06 07:41:35作者:51data
第一章总则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规范和全面完成这项招生任务,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单项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工作。
第二条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工业职业学院代码: 13318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北路69号) (邮编: 256414
第六条办学性质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学院办学水平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成立以山东工业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政策和计划,单项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招考录取,讨论决定工作的关键
第九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组织报考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院安排政策层次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单独参加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组织、测试系列工作。 直系亲属参加当年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招生考核录取。
第十一条加强招生评委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具体考核工作按《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意见》进行。
第十二条学院纪检部门对招生的工作实施监督。 信访举报电话: 0533-8407067
第四章招生计划、专业及报名考试要求
第十三条2023年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86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960人(含退役军人计划1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900人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各专业类别招生将在学院官网公布。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十四条专项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录取时招生计划可与招生类别专项调剂使用。 未完成的计划转移到统招计划。
第十五条申请条件
考生报考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必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中考试招生。
2023年高职(专科 )单独考试(招生 )以下简称“单独”招生。 )以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士为对象实施,社会人士)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023年高职(专科 )综合评价)招生 )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 )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六条报考要求
1 .思想政治道德和体检要求,按《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退役军人报考单独招生,按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
2 .各专业招收男女学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大学外语教学是英语。
3 .单独:参加招生的考生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科目选择专业科目。 所选专业对应的专业必须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一致,不允许跨类别报考。
4 .考生为报考学院单独招生时,只能选择一个考生类别报考。
5 .考生最多可以填写0.010-310,343的专业志愿者。
6 .免试录取规定:山东省单独招生符合免试条件,并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中考试招生的,可提交学院录取。 符合豁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考试院校。
不明之处请打电话咨询:0533-8407001
第十七条申请时间及方式:
1、考生报名及付款时间 :考生报名、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院招生网站。
2、报名方法和要求:
(1)参加网上报名(招生和综合评估)招生考生可在2023年2月6日-10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 URL
考生可注册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spc.edu.cn随时查询相关招生政策及注意事项,按要求缴纳报考费用,缴纳费用为
申请时根据需要准确输入个人信息。报考信息,因考生操作失误导致报名不成功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大学。 申请结束后,不允许变更大学志愿及报考专业,报考费用概不退还。
为了便于教育安排,退役军人报考单独招生,限报考以下专业。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方向)、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
)2)在线公示)报名缴费结束后,对于考生报考的信息,通过审核、审核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五章试验方法及录取规则
第18条命题、考试和评分
1 .命题: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大纲》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命制。
2 .试验:采取现场试验或在线试验(测试)方式。 根据具体疫情防控情况,考生考前请登录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SPC.edu.cn查询。
3 .评分:根据《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意见》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评定,学院纪检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公平、公正。
第十九条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1单独招生 :采用“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考试”考试方式(退役军人考生除外)。 总分430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包括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均按原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见学院招生网站。
)2)专业技能测试。 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能考试的权威性和科学性,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技能考试,考生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考试,考试成绩为010-01035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和具体要求将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附文中提出。 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为各单技院校提供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3)单独)招生退役军人考生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由招生院校组织素质考试或面试,总分200分。 请参阅素质测试或面试方式及时间学院招生网站。
(4)考前准备: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的房间独自参加在线测试。 测试期间,房间应当安静、明亮、不逆光,房间内不得有他人,不得有其他声音,其他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辅助测试。 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保证设备使用正常,网络连接正常(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没有智能终端的考生,申请(招生 )大学用于在线测试设备:两部手机或一部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或台式电脑和一部手机。
)模拟测试)学院在考试前2-3天进行模拟测试,该测试不计入成绩,主要是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发现并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6)考试系统的具体使用方法请到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官网( http(//www.SPC.edu.cn )查看具体事项。
2、综合评价招生。 采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田野测试或在线测试)”的方式进行。 考生的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给分,总分230分。 二是职业适应性测试(现场测试或在线测试),总分200分,具体考试安排请参考学院(招生网站)。
第20条录取条规则:
1,录取原则: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的体制,按照“志愿优先、随分”的原则,按计划数1:1的比例录取控制分数线, 考生报名由高到低依次为录取单独招生,只参加综合评价中的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一项的考生(录取,对相同分数的考生) 010
退役军人单独招生计划单列,单独排序录取。 被录取退役军人考生,必须参加全日制学校学习,考核合格方可毕业。
2、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班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和考生身体状况提交预录名单,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业务领导小组招生
3、公示前录取名单。
4、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手续录取,公布正式录取名单,8月上旬发出录取通知书。 (时间如有变更,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 ) ) ) ) ) ) )。
5、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 )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中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考生录取后,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一律不再参加,考生需根据需要签订承诺书。
6、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调整专业。
7、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估招生录取考生必须接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体检。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考生后续(录取 )信息申请不能正常学籍注册。
第六章收费、退款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学分制收费。 退款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院通过奖、贷、帮、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鲁财科教( 2020 ) 15号)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新生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起入学,秋季入学后按规定重新评估政治、文化、健康等入学资格对复验中发现的报名和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和其他违纪行为的考生,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普通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招生有关事项。 以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名义违法招生对开展宣传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单独招生、对综合评价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或纪检部门提出申诉; 也可以拨打0533—8407077、8407067投诉。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9条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33-8407001 (传真)、8407007、8407077
学院网站: http://www.spc.edu.cn/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北路69号)。
邮政编码: 256414
备注:为了让广大考生能及时了解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信息,关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所有信息均为学院招生的不另行通知,考生请随时关注学院的010
(综合山东工业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