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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后员工可以领失业金吗,公司破产欠缴的社保还用补吗

更新时间:2023-11-06 19:03:33作者:Web

出典:法治日報

公司破产后员工可以领失业金吗,公司破产欠缴的社保还用补吗

近日,因公司破产,员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事件引起网友关注。

据《工人日报》报道,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的新星(化名)在法院宣布所属公司破产时,与公司交涉多年的补充社会保险费问题仍未解决,求助清算组未得到回复。 于是,他向人社局提交了命令公司补充社会保险费的申请书,

人社局以他申请中的相关事项超过法定投诉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经法院审理,人社局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举报投诉时间限定为2年,损害公民合法权益。 最近,法院的终审判决撤销了人社局的不予受理决定,

责令其重新行政,给教师新星维权带来了新的希望。

企业破产后应当关注职工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不得损害职工合法权益那么,公司破产后,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充社会保险吗? 如果公司拒绝,员工用什么方法救济维权呢?

请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负责资产重组)主任、高级合伙人彭伟给出的专业解答。

質問1:

公司破产后,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充社会保险吗?

根据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除非企业依法解除职工劳动关系,妥善处理职工基本社会保险,企业义务应当转化为破产企业职工债权。 社会保障局以两年为限阻止员工申请是不恰当和不合法的。

我国法律在处理企业破产时,特别重视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职工债权位居受益前列。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应支付的包括职工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未支付的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未支付的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相同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質問2:

如果公司拒绝为员工补缴社保费,员工要通过哪些途径救济维权?

企业破产后,如果企业留守人员拒绝为员工补缴社保费,员工就其基本社会保险利益可向管理人申请,管理人依法有主动清查核实、保护员工此类权益的职责。员工对管理人的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提出。

如果异议未能得到解决,可以向法院反映情况,也可以就异议部分提出诉讼。

如在企业破产前,员工就其上述权益应先提出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仍不服的,可向企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三:

法律法规是否限定了社保费的追缴期?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明确限定社保费的追缴期。但是,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对于社保费欠费等社保权益有异议的,员工要及时处理,最长不要超过二十年,

否则可能会因为时间久远难于查清,从而导致员工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也可能因超过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而不受法律保护。我建议应在有争议开始后三年内解决。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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