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南华自考网!

2020医保缓交,医保缓冲期可以补缴

更新时间:2023-11-06 02:34:35作者:Web

据深圳市医疗保护局介绍,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我市中小微型企业、单位参保个人雇主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缓缴单位”)于2022年7月至9月对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实行缓缴。

2020医保缓交,医保缓冲期可以补缴

缓缴所属期限为2022年7月至9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最迟应在2023年3月底前补缴。 为避免参保职工后续医疗保险待遇和缓缴机构逾期缴费造成滞纳金,市医保局予以热情提示。

2022年7月至9月部分未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缓缴单位,应在2023年3月20日前在指定扣款账户足额积累余额,为税务部门扣款,扣款合同有效,且扣款账户状态正常如果需要自行缴费,

请在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深税等渠道办理。 缓缴单位逾期缴纳2022年7月至9月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从2023年4月1日起依法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深圳晚报记者许娇蛟

相关文章

为您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