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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2-04 05:10:28作者:51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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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增强财务信息的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范公司各类风险,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会计法》。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实施的过程。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1)确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实施;
(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益,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三)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提高管理水平,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4)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公司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可以责令公司进行整改。
第六条公司管理层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各项专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并向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提交监督检查报告。
第八条公司审计部牵头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提交评价报告,并具体负责牵头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第九条公司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披露等。
第十条公司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适合经营管理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企业综合管理体系平台的有机结合,实现业务和事项的自动化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第二章内部控制环境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组织结构,确保各责权利到位:
(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经营进行决策管理;
(3)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独立行使公司监督权,对董事会、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四)总裁(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授权,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
(5)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设置部门;
(六)公司实施主要经济指标的绩效考核管理、预算管理、投资管理
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和业务(项目)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项业务流程,修订完善业务管理规范并负责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和服务,指导和检查分子公司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协调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事宜。
审计委员会主席原则上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
公司设立审计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审计部门应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和内部审计程序的报告;有权直接向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报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第十四条公司制定《公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等制度和管理流程,包括绩效管理、用工管理、劳动关系(合同)管理、培训管理等。明确了员工的任免、薪酬福利、考核奖惩、员工培训、岗位分配等。加强对职业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和控制。有效执行各子公司和全体员工的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公司内部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的完善。
第十五条公司应根据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包括以下内容:(1)雇员的雇用、培训、解雇和辞职;(2)员工的工资、考核、晋升、奖惩;(三)关键岗位员工定期轮岗制度;(4)掌握公司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的限制性规定;(5)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其他政策。
第十六条市场开发(营销)部和咨询中心是税收筹划业务的核心部门;财务中心只做记账理财的平台,不负责客户的私人相关业务。
第十七条公司将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能力作为选聘员工的重要标准,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八条公司秉承“为国家分忧,为企业解难,帮助退伍军人(军嫂),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宗旨,坚持开放、融合、诚信、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遵纪守法、诚信荣誉”为经营理念,不断加强军创企业文化建设,培养退伍军人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不断规范员工行为。注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
第三章风险评估
第十九章根据设定的风险类别和控制目标,公司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外部相关信息,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公司进行风险评估时,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并确定相应的风险容忍度。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识别内部风险时,主要关注以下因素:
(一)董事、监事、行长、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员工的专业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2)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应用等自主创新要素;
(4)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5)安全和环境
(4)客户和合作渠道诱发的风险因素;
(5)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行为等社会因素。
(6)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技因素;
(七)自然灾害、环境条件等自然环境因素;
(八)其他相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在风险分析中,可以考虑让专业人士参与风险分析。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根据风险分析和风险承受能力的结果,权衡风险和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召开季度安全管理形势分析会,重点是加强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注重合理分析,准确把握董事、管理层和关键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造成重大损失。
第二十六条公司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担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有效的风险控制。
第二十七条公司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持续收集风险变化相关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四章控制活动
第二十八条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公司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采取人工控制与自动控制相结合、预防控制与发现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采取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授权与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投资控制、经营分析控制、综合评价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咨询全面调整控制、内部审计检查控制、内外部财务状况分析控制等。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业务(项目)部门、各子公司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业务(项目)部门、各子公司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业务流程中涉及的不相容岗位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三十一条公司通过岗位说明书、管理制度或特别授权,明确各岗位处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及相应责任。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责任。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联签制度。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执行《文化手册》和《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制定《企业财务通则》和《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不断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完整。
第三十三条公司分子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企业(项目)部门、业务部门应根据业务操作流程,针对各风险点制定必要的控制程序。建立公司日常财产管理制度和定期盘点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目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制定明确完善的安全生产、采购、质量管理、销售合同及应收账款、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实施。
第三十四条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十五条:落实客户咨询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加强公司会计师和税务师队伍建设,加强国家和地区财税政策研究,提高公司财税质量咨询,指导运营公司业务。
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并实施综合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分子公司各部门、员工和高管人员的绩效进行考核和客观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晋升、考核、降职、调动、解聘、辞退等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公司应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针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理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五章信息和通信
第三十八条信息与沟通控制分为内部信息沟通控制和公开信息披露控制。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建立信息交流与沟通管理程序制度,促进内部信息沟通,提高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管理透明度,降低业务风险,建立信息传递和反馈机制。
第四十条公司应制定信息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信息办公系统和电子文档加密管理,实现采购、销售、资产、人力资源、财务信息和咨询服务数据的整合和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沟通中的作用,实现企业内部信息的快速畅通,实现业务发展和有效监控。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设立科技信息部(中心),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存储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以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十二条公司制定《财务会计机构及其职责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程序、责任、保密、奖惩等,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通过建立信息披露责任制度,确保各类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正。
第四十三条公司应当注重防范内部舞弊,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相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报告、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以下公司范围被列为公司反欺诈的重点:
(一)擅自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侵占、挪用企业资产,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三)政府机构或者人员之间相互勾结的;
(4)未经集体决策程序的“三重一大”;
(五)在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中违反管理程序的。
第四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第六章内部监督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领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独立董事。
第四十六条公司年度总结期间,公司副总裁(总监)级及总监级以上高管应在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会上述职述廉。级别以上的副总裁要在公司全体员工年会上汇报工作,坦诚相待。
处级以上干部的述职报告一式两份
第五十条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保存。
第五十一条内部控制制度由经理执行。发生重大内部风险事故,各级管理者要逐级承担责任和经济处罚。
经济处罚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直接经济处罚不超过10万元;二是其造成的潜在经济损失或直接经济损失,由管理者的提成或分红来补偿。
第五十二条公司董事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向公司管理层提出修改或整改建议。发现重大缺陷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公司根据经营环境和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本规定。第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