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恩招生网 蒙恩招生网4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2-03 17:56:29作者:51data
现实社会中,很多人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后,不仅不悔改,还会再次犯错,再次受到法律的惩罚。我国法律规定哪些行为可以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此处增加了一个小程序,请在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1.根据数罪并罚的规定可以处罚哪些行为?
判决宣告后发现犯罪遗漏,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可以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根据《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前,发现被判刑的罪犯有判决宣告前未判决的其他犯罪的,应当就新发现的犯罪作出判决,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已执行的刑期,应当计入新判决确定的刑期。
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罪的,应当就新犯的罪作出判决,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确定执行的刑罚。
二、数罪并罚的适用
1.持续进攻。也称持续性犯罪,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期内持续的犯罪时间。非法拘禁等典型的持续性犯罪。
2.想象一下同时犯罪。想象竞合犯是指基于一个故意实施一个犯罪行为,侵害数个客体,设立数个罪名的情形。
3.法律条文的竞合。法条竞合又称法条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违反几个具有包含关系的具体刑法规定,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定罪量刑的情形。
4.合伙人。牵连犯是指刑法中原本是独立犯罪的几个行为,被法律明文规定合并为一个犯罪的情形。比如日本刑法第241条规定的抢劫强奸罪,是指实施抢劫、强奸妇女的行为,是刑法中盗窃与强奸的合称。关于我国现行刑法中是否存在共同犯罪的问题,目前刑法学界仍有争论。
5.连续进攻。连续犯是指基于相同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实施同一犯罪的犯罪状态。比如连续执行几起杀人案。
6.牵连犯。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种犯罪为目的,其方法或结果行为侵犯了其他犯罪的犯罪形态。从传统刑法理论来看,牵连犯不是数罪并罚。但修改后的刑法也规定,对于一些性质特别严重的犯罪,也可以数罪并罚。
7.吸收罪犯。吸收犯是一种犯罪行为被另一种犯罪行为吸收,从而失去独立评价的意义,只能按照吸收犯进行判断的犯罪形态。可见,吸收犯本质上是犯罪,不适用数罪并罚。
8.选择性收费。选择性犯罪是指刑法分则中规定了多种行为或对象的条文。无论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涉及多少行为或对象,都构成犯罪,根据具体的行为或对象确定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