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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1-26 17:33:46作者:51data
来源/新华社
王红
党的二十大报告系统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国特色、本质要求、战略部署和目标任务,强调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有效渗透,在高质量发展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结合我国收入分配领域的现状,谈谈如何把握中国现代化与共同富裕的辩证关系。
共同富裕和中国现代化是高度统一的。
首先,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本质特征,两者高度统一,这是由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人民”立场和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共同决定的。
其次,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中国现代化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发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做大做好“蛋糕”,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促进共同富裕,增强全体人民的获得感,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
第三,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区别于西方现代化模式的根本价值背景。西方国家的现代化模式秉持资本第一的立场,只把劳动者和个人作为资本增值的对象和手段,不关注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在分配环节和价值观念上,片面强调效率至上,缺乏自发调节贫富差距的内在动力,导致两极分化越来越明显。中国式现代化摒弃以资本为中心的生产和分配逻辑,摒弃强调效率优先的片面唯物主义,注重人的全面发展,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善民生,注重社会公平正义。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主动选择,也是与西方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模式最本质的区别。
最后,只有中国式的现代化才能真正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拉美国家的实践证明,后发国家照搬西方经验不仅难以实现真正的现代化,而且很可能成为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世界经济流通体系中的“低端环节”,失去经济和政治独立性,贫富差距扩大,社会矛盾激化,甚至陷入动荡和分裂。中国既不能走西方掠夺式模式,也不能走依附式道路,而是要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以创新引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坚持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中国现代化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选择。
促进共同繁荣有基础,有优势,也有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扎实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举措和变革实践,既奠定了坚实基础,具备了一定优势,也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和新挑战。
1.为改革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中国经济实力实现历史性跨越,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民生保障事业跨越式发展,建成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教育体系,全方位改善人民生活。各级教育普及程度达到或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三是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继续提高,城乡、区域、群体收入差距趋于缩小。2012-2020年,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为61.6%提高至62.0%,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为49.4%提高至52.7%。从2012年到2021年,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从0.474下降到0.468;人均占有的比例
一是超大规模的市场、独立完整的现代产业体系、科研创新的动能,有力支撑着国民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潜力巨大,韧性充足。二是科研创新能力不断加强,部分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劳动者行业和职业结构的转变,有利于更多劳动者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三是包括基本经济制度在内的各领域基本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制度优势在一系列重大事件中充分展现,为下一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制度保障。第四,人口红利逐渐向人力资本红利转变。2012年至2021年,全国就业人数减少1777万人。随着劳动者知识技能水平持续在0.10-31040,创新能力增强,人力资本红利逐步释放,劳动生产率在劳动力资源总量减少的前提下快速提高。同期全部职工年均劳动生产率实际增长6.7%,比GDP高1个百分点,劳动生产率提高0.10-31040,收入增加。
3.实际困难和挑战依然存在。
第一,中国总体上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仍处于世界中等水平,总体上还不富裕。2020年,中国人均GDP约为1万美元,仅为美国的17%,日本的26%,经合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27%,韩国的33%左右。二是城乡之间产业结构、资源禀赋、人力资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普及率、均等化水平存在巨大差异,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不同。三是低收入低工资群体收入增长缓慢,难以“扩中”。受2020年疫情爆发等因素影响,全国最低的20%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仅增长0.3%,没有跑赢物价,中低收入(20%)家庭仅增长2.7%,与城镇居民物价指数(2.5%)持平,实际收入基本没有增长。2020年,教育、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住宿餐饮业等6个吸纳就业的重要行业受疫情或政策因素影响,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长未能超过物价涨幅。其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在2021年没有回到2019年的水平。四是收入分配差距依然明显,部分地区有扩大趋势。从2012年到2021年,收入最高的20%和收入最低的20%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从5.0倍提高到6.1倍,差额达到8.6万元;城乡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比由2.8提高到10.8,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的绝对差由6.7万元提高到14.8万元。五是相关制度、政策法规还不完善。在初次分配领域,农民承包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严重影响农民收入;市场起步较晚,要素按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不完善;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互联网平台单方面决策、随意调整收入分配规则、少数平台员工劳动权益无法得到政策和制度保障等。在再分配领域,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碎片化、待遇差别化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起收入调节作用的直接税的比重
一是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扩大内需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聚焦实体经济,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增长和就业结构升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城乡发展一体化、城乡要素顺畅流动,有条件的地方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
三是不断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平衡。加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财政投入和税收支持。建立扶贫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对落后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社会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养老和育儿服务的平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分布,减轻群众负担。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就业援助。
四是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在引导经济发展、维护能源资源安全和增加税收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其在带动就业、激发经济活力和动能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市场。
第五,是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协调的基本制度安排。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完善市场经济基本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制约劳动要素优化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确保规则公平、起点公平、过程公平。政府要通过制度安排,保障灵活就业、平台就业、低工资低收入群体等弱势群体的权益,将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保持在提高,对所有劳动者开展全过程、全领域的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劳动者以技能持续增收。再分配政策要加强对贫富差距的调节。提高直接税比例,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综合征收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财产交易税制度,对资本性所得和偶然所得实行分类征收,推进房地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立法。支持重点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参加社会保险,逐步缩小城乡、群体间的待遇差异。在三个分配领域,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慈善信托支持政策,完善社会荣誉、慈善表彰制度等精神激励措施,加强慈善行业组织体系建设。提高慈善机构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作者是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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