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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司法警官职业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更新时间:2023-11-05 15:34:38作者:小组

6月8日,四川省委组织部发布公告,决定2020年上半年组织实施四川省监狱系统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 。

公告显示

四川监狱系统将招350 人。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收17 学生。

共招367 人。

这次招聘的对象是哪些群体,条件是什么?

根据公告摘要。

【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和离岗人员。

招聘对象中的“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20年6月11日(报名第一天)在基层累计工作时间满两年的人员。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算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公告具体规定了报考条件:年龄18至30周岁(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11日期间出生),2020年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监狱医生(医师)、心理矫治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11日期间出生)。

公告明确,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的人。

3.对我有较大影响的配偶、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中国政权活动的人员。

4.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0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至6月17日上午8: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栏目。

(一)网络报名

1.工作选择。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和《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招聘职位。考生应使用本人有效的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信息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填写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填写信息。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提示的要求进行报名,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的内容。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6月11日至6月18日上午8: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的交通、健康状况等相关事宜将于7月初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一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确认缴费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6月19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注册后网络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职位调整

招聘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5时,方可开考。外语和小语种翻译、心理矫治、信息与传播、医学等急需且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驻艰苦边远地区单位职位放宽到1:3。

报名和缴费工作结束后,省委组织部要相应核减或取消p

(一)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区、市)党委、政府、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优秀人员,各科笔试成绩折算后加3分,由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直机关给予奖励。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算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算后加1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予累计,按照最高加分标准给予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报名单位驻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少数民族自治县的,笔试各科成绩折算后加1分。

(三)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等或二等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定为六级以上伤残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子女,各科笔试成绩折算后加3分;获得个人一等功的司法行政系统警官子女、获得个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毕业生,各科笔试成绩折算后加2分。

同时满足上述三项加分条件的,折算后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将于8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招聘机构负责资格审查。9月上旬,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考试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18日至20日。

(一)笔试

体能测评不计算分数,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次考试。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能测评

省监狱管理局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检、考察和公示】

招录机关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毕业学校(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监督电话。

(一)体检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依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考察

1.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参加考试考生的交通、健康状况等相关事宜将于7月初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一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联系信息

监督员电话:028-86517762。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3.招聘过程中的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招聘人员公布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四川新闻网德阳3月2日讯2月27日上午,新学期伊始,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四川考察精神。学院党委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刘丹福主持。

会上,刘丹福组织全体与会人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会议、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刘丹福指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四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学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院党员干部必须准确把握讲话精神的实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刘丹福对该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四川重要讲话精神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按照省委党组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省委书记王东明提出的明确要求,坚持领导带头学习,精心组织学习,融合学习,营造氛围,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四川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二是要继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院教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是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和2018年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做到“讲政治、讲发展、讲问题、讲创新、讲团队”,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高效率,不断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

四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司法警察学院提供坚强的组织和队伍支撑。

(图片由四川司法警察职业学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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