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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更新时间:2024-01-01 12:37:19作者:自考头条
记者同志:
你好。 我是企业的财务人员,现在有急事。咨询。
多年前,我现在服务的企业在招聘财务人员。 条件是财务。 我是本科毕业生。 我出生于专科年,但我有好几年的财务经验。 为了得到这份工作,我提供了虚假的本科学历。
这些年来,我认真负责工作,被提升为财务科副科长。 但是,前几天用人单方面发现我的学历虚假后,就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请问,我能工作,而且能有看得见的表现,企业学历虚假,能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吗?
汉娜
汉娜:
我们认为诚实信用始终是劳动者中的最高原则之一。
确实,就像你说的,历史上确实有谎报学历,但由于学历与职务、职业的关联性不强,员工往往会打赢官司。 但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诚信越来越受到企业和企业的关注,诚信上升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法律审查观念也应该时不时发生变化。 2022年2月21日,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其中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反诚信原则,提供虚假学历证明、个人履历等与订立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诈骗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而随着《意见》的出台,全国各地的法律部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一般都是审判劳动者败诉。 其理由是劳动者采取欺诈手段取得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 审判逻辑在《劳动合同法》第三条中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主、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骗、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第三十九条规定,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可以单方面解除。 因此,即使你因为工作而升职,提供虚假学历也是真实的,用人单位最近发现,如果你单方面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大概率会得到仲裁法院的支持。
文赵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