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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1-02 13:27:45作者:头条共创
文书名称 | 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书 | 受控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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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部门 | 监督部门 | 考证部门 | |||||||||||||||||||||||||||||||||||||||||||||||||||||||||||||||||||||||||||||||||||||||||||||||||||||||||||||||||||||||||||||||||||||||||
一、目的 1.通过需求调查与预测,制订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以满足企业经营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推进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2.了解企业人力资源状况及需求情况,灵活选择聘用方式,并充分利用企业现有人力资源,吸引并保持一定数量的具备特定技能、知识结构和能力的专业人才。 3.为人力资源管理提供重要信息及决策依据。 二、影响因素分析 影响本企业人力资源需求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企业战略 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发展方向、发展规模等是影响企业人力资源需求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的制订应服从于企业的发展战略需要。 (二)生产经营要求 企业总体及各部门的生产经营状况、生产技术水平等对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具有重要影响,为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的制订提供参考依据。 (三)预期的员工流动 企业以往员工流动情况数据和当前员工状况对企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会产生重要影响,员工流动率是制订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的参照依据。 (四)组织结构、管理方式 企业组织结构的变更、各个岗位职责与权限的变化及管理方式的变化也会影响企业人力资源需求的变化,制订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时也应考虑此方面因素。 三、数据收集与需求预测 (一)数据收集 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人力资源需求调查,企业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提供有关数据及资料。 1.财务部提供历史年度企业总成本、人工成本数据以及未来一年企业人工成本预算、总成本预测数据、成本分布情况分析表等。 2.人力资源部统计、汇总企业人员数量、结构(学历、职称、年龄等)情况以及人员培训、人员流动、人员变动情况等数据资料,为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提供数据支持。 3.企业各部门提供各类产品工时定额及产品产量统计表、各部门人员作业率统计表、未来预期产品生产规模、产量等数据。 (二)需求预测 1.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工作岗位分析的结果,确定企业职务编制和人员配置。 2.盘点人力资源现状,统计人员的缺编、超编情况,审查人员是否符合职务资格要求。 3.统计预测期内退休人员、未来可能离职人员,预测企业未来人员流失数据。 4.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各部门工作量的增长情况,预测企业未来人力资源需求量。 5.汇总上述数据,得出企业人力资源的净需求量,制作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 五、编制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 根据上述分析及需求预测,结合当前企业发展战略、各部门经营状况及预测的人员需求量,编制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如下所示。 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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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日期 | 审核日期 | 批准日期 | |||||||||||||||||||||||||||||||||||||||||||||||||||||||||||||||||||||||||||||||||||||||||||||||||||||||||||||||||||||||||||||||||||||||||
修改标记 | 修改处数 | 修改日期 |
制度名称 | 招聘管理制度 | 受控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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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部门 | 监督部门 | 考证部门 | |||||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1.及时补充企业人力资源,弥补岗位空缺,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实现。 2.规范企业员工招聘活动,使招聘工作有效、顺利进行,为企业招募到合适的人才。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员工招聘工作。 第3条 招聘方式。 1.外部招聘 主要采用发布广告、招聘洽谈会、校园招聘及网络招聘等方法。 2.内部选拔 包括员工个人申请及企业各部门推荐人选等。 3.委托第三方招聘 通过与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招聘合同,委托其代理招聘,招募所需要的关键岗位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 第2章 招聘计划制订 第4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裁审批通过的各部门人员编制标准及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制订招聘计划。 第5条 定期招聘计划。 1.人力资源部于每年末制订企业下一年度的整体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 2.企业各用人部门于每季度末的第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下一季度的招聘计划。 3.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计划。 第6条 不定期招聘。 1.企业各部门因业务发展需要或特殊原因急需招聘人员时,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要求制订临时招聘计划。 2.各部门需要在计划外招聘人员的,应提前××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以便人力资源部做好招聘计划及准备工作。 第3章 招聘工作实施 第7条 内部选拔与外部招聘。 1.企业各部门出现岗位空缺时,原则上首先考虑在企业内部全体工作人员中公开招募,在企业内部寻找合适人选来弥补岗位空缺。 2.内部员工无法满足招聘需求时,考虑外部招聘。 (1)应届毕业生的招聘,集中在每年的第一、第四季度进行。 (2)社会人员的招聘及临时招聘,根据招聘计划和各部门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第8条 面试与录用。 1.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的简历筛选和初试工作。 2.企业各用人部门负责应聘人员的复试工作,企业高层领导参与中高层管理职位的复试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各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出录用决策。 第9条 委托第三方招聘。 1.企业高层管理岗位及核心岗位出现空缺,可委托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猎头公司等,招募企业需要的高级优秀人才。 2.企业与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签订招聘委托合同,约定招聘相关事宜,由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备选的候选人,企业人力资源部组织候选人参加复试。 3.企业高层及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对候选人的面试,并做出录用决策。 第4章 人员录用程序 第10条 新员工入职。 1.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2.新员工到岗时间由企业各部门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通知。 3.人力资源部负责为新员工办理各项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书》。 (2)调转人事档案及各类保险手续。 (3)企业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 第11条 试用期规定。 1.企业新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企业的相关规定和各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 2.试用期间,用人部门应做好新员工的业务指导工作,并负责记录员工在试用期间的绩效及工作表现。 3.员工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填写《试用期考核表》,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及总裁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5章 附则 第12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裁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13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人力资源部,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 |||||||
编制日期 | 审核日期 | 批准日期 | |||||
修改标记 | 修改处数 | 修改日期 |
制度名称 | 培训管理制度 | 受控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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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1.规范企业的培训工作,提升企业员工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2.使员工掌握最新的专业技术和技能,更新管理理念,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为企业员工提供再学习和深造机会,实现员工个人发展与企业战略经营目标的共同实现。 第2条 企业培训体系构成。 1.职业道德、素质修养与企业文化教育培训体系。 2.新员工入职培训体系。 3.基层员工工作技能、技巧培训体系。 4.高、中、基层管理者管理技能培训体系。 5.脱产教育与员工自我开发体系。 第2章 入职培训 第3条 企业整体培训。 1.新员工入职后一周内,企业统一组织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发展历史与愿景、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主要业务;薪酬福利、绩效考核相关人力资源政策等。 2.人力资源部首先对新员工进行××天的集中培训,帮助其熟悉企业的整体情况。完成整体培训后,新员工需参加培训考核,不合格者需进行××天的强化训练,直到合格为止。 第4条 部门工作引导。 1.新员工经企业统一培训合格后,由企业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部门内部工作引导。 2.部门工作引导包括部门结构与职能、新员工工作岗位描述及业务技能等内容。 3.工作引导培训完成后,由部门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培训考核,不合格者需进行××天针对性训练,如××天仍未合格,则考虑延期转正或辞退。 第5条 部门交叉引导。 对新员工进行部门内部工作引导时,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应结合新员工所担任的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带领新员工到相关部门进行部门交叉引导,使其熟悉企业各部门间的工作关系。 第3章 脱产培训 第6条 培训计划制订。 1.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经营发展目标,结合培训需求调查,制订年度培训计划,报总裁批准后组织实施。 2.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订所属部门员工的培训发展计划,并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第7条 企业总裁、副总裁、总监级人员的培训 1.培训方式主要包括外出学习考察、外出进修、聘请有关专家培训等。 2.培训内容主要涉及企业行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及先进技术、知名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企业职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3.总裁、副总裁、总监级人员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4.总裁、副总裁、总监级人员参加培训的,须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并于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学习材料整理交至人力资源部,作为人力资源部转训教材。 第8条 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以上人员的培训。 1.培训方式主要包括企业内部讲师或外聘有关专家培训等。 2.培训内容主要涉及企业不断发展的文化、新运营模式的建立与运行、最新的管理理论和经营理念、管理者晋级课程等。 3.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人员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 4.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人员的培训考核结果将由人力资源部纳入绩效考核评估记录。 第9条 基层员工培训。 1.原则上由企业内部讲师或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基层员工进行培训。 2.培训内容的主要涉及《员工手册》、企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与规范、技术改进与推广等。 3.基层员工的培训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由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4.基层员工的培训考核结果将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纳入绩效考核评估记录。 第4章 岗位轮换 第10条 岗位轮换适用范围。 1.在企业重要岗位如财会、采购、仓库、资金等工作满××年的员工。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定的专业特长、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心的员工。 第11条 部门内部岗位轮换。 1.人力资源部于每年末统计各部门员工岗位轮换安排,并制订企业下年度的员工岗位轮换计划。 2.各部门安排本部门所属员工的岗位工作轮换,或者由员工个人提出轮换申请,必须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审核,总裁审批。 3.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负责人拟定参加岗位轮换的人员名单。 4.人力资源部为参加岗位轮换的员工建立《岗位轮换记录卡》,记录员工的基本情况、优缺点、轮换工作、培训情况等。 5.员工岗位轮换的具体操作按企业内部调动程序执行。 第12条 部门之间工作轮换。 1.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统一安排部门之间的员工工作轮换。 2.向管理方面发展的员工,以安排行政、企划、营销、科技、生产管理等工作岗位轮换为主。 3.向技术方向发展的员工,以安排产品研发、品质管理、设备及工艺管理等工作岗位轮换为主。 4.企业各部门应密切配合轮换工作,指定专人对轮换员工进行工作指导及考核。 第5章 培训评估与档案管理 第13条 培训效果评估。 企业每开展一次培训项目,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形成培训评估报告,以不断改进和提升以后的培训工作质量。 第14条 培训档案管理。 1.人力资源部为每位受训员工建立和保管培训及岗位轮换档案,记录其培训及岗位轮换具体情况。 2.人力资源部负责将每次培训的资料、教材、录像、记录整理存档,不断完善企业的员工培训体系。 第6章 附则 第15条 各项培训所花费用由培训项目负责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总裁审核,培训结束后凭各种财务凭证报销,多退少补。 第16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进行修改和增补,并呈报总裁审批后颁布实施。 第17条 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监督执行。 | |||||||
编制日期 | 审核日期 | 批准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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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 受控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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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部门 | 监督部门 | 考证部门 | |||||||||||||||||||||||||||||||||||||||||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1.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促使员工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和自身能力,提升企业的整体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2.为员工的薪酬决策、培训规划、职位晋升、岗位轮换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第2条 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但考评期内未到岗累计超过××个月(包括请假及其他原因缺岗)的员工不参与当期考核。 第3条 考核原则。 1.公平、公开原则。 即员工绩效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和考核责任都应当有明确的规定,企业所有员工都要接受考核,同一岗位执行相同的考核标准。 2.定期化与制度化。 绩效考核既是对员工过去和现在工作情况的考察,也是对其未来工作行为进行预测,将员工绩效考核定期化、制度化,有助于全面了解员工潜能,及时发现企业组织中的绩效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 3.定量化与定性化相结合。 对企业员工进行考核时,考核指标分为定性化与定量化两种,并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定性化指标权重占40%,定量化指标权重占60%)。 4.沟通与反馈。 考价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将考评结果告知被考核者。 第2章 绩效考核内容 第4条 工作业绩。 主要考核员工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益等。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考核重点有所不同。如开发类岗位重点考核项目进度与质量,营销类岗位重点考核销售额及市场潜力,事务类岗位则重点考核日常工作任务完成量及质量等。 第5条 工作能力。 根据本人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各方面的综合素质来评价其工作技能和水平,如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等。 第6条 工作态度。 主要是对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予以评价,包括纪律性、积极性、主动性、责任感等。 第3章 绩效考核实施 第7条 考核周期。 1.根据岗位需要,分别对员工实施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其实施时间分别是下一个月的 ~ 日、下一个季度的×~×日。 2.年度考核。所有员工都接受企业的年度考核,考核时间一般为下一年度第一个月的 ~ 日。 第8条 设定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 根据前期制订的绩效计划及职位说明书等文件,分别制定各岗位的考核指标、评价标准及考核项的分值等内容。 第9条 考核实施。 1.考核者依据制定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对被考核者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根据考核分值确定其考核等级。 2.考核者应熟悉绩效考核制度及流程,熟练使用相关考核工具,及时与被考核者沟通,客观公正地完成考评工作。 第4章 绩效考核面谈 第10条 绩效考核面谈应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与被考核者单独进行,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可选择参与。 第11条 如果被考核者认为考核结果不公正,与考核者沟通无效,并确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启动考核结果申诉程序。人力资源部在接到员工考核申诉后的×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 第5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12条 根据员工的考核结果,将其划分为5个等级,主要应用于职位晋升、培训需求、季度及年度奖金发放、薪资调整等方面,具体应用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应用表
第6章 附则 第13条 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制定,报总裁审批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14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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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 薪酬与激励管理制度 | 受控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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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部门 | 监督部门 | 考证部门 | ||||||||||||||||||||||||||||||||||||||||||||||||||||||||||||||||||||||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将员工工作绩效与企业经济效益有机结合,形成与企业绩效考核挂钩的薪酬激励制度,规范企业员工的薪酬分配行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制定原则。 1.竞争原则。 根据企业的支付能力、所需要人才的可获得性等具体条件,制定具有相对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制度。 2.公平原则。 既使本企业薪酬水平相对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薪酬水平具有一定吸引力,又使企业内部不同职务序列、不同部门、不同职位员工之间的薪酬相对公平合理。 3.激励原则。 根据员工工作岗位的差别及对企业的贡献不同,真正体现多劳多得及按贡献大小分配薪酬的原则。 第3条 适用范围。 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2章 薪酬构成及工资系列 第4条 企业正式员工薪酬构成。 1.企业高层薪酬构成=基本年薪+年终效益奖+股权激励+福利 2.员工薪酬构成=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各种福利+津贴或补贴+奖金 第5条 试用期员工薪酬构成。 1.企业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具体试用期时间安排视劳动合同法、企业有关规定及其所在岗位而定。 2.员工试用期工资不少于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内不享受针对正式员工发放的各类补贴。 第6条 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将企业工资划分为行政管理、技术、生产、营销、后勤五类工资系列。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 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表
第3章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确定 第7条 基本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的一个稳定收入来源,由个人资历和职位决定。该部分薪酬应占高级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的30%~40%。 第8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水平由薪酬委员会依据上一年度的企业总体经营业绩以及薪酬市场调查数据来确定。 第9条 年终效益奖。 年终效益奖是对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的一种短期激励,一般以货币的形式于年底支付,该部分应占其全部薪酬的15%~25%。 第10条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主要有股票期权、虚拟股票、限制性股票等方式,依据高层管理者对企业的贡献程度、任职年限等分配。 第4章 一般员工工资标准的确定 第11条 岗位工资。 企业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各岗位所承担工作的特性及对员工能力要求不同,将岗位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实行梯级工资标准。 第12条 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和员工个人工作绩效计发。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其标准见下表。 绩效考核标准划分
2.绩效工资分为月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奖金两种。 (1)月度绩效工资。 员工月度绩效工资同岗位工资一起按月度发放,月度绩效工资的发放额度依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2)年度绩效奖金。 企业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和员工一年的绩效考核成绩,决定员工年度奖金的发放额度。 第13条 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是对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其计算方法为从员工正式进入企业之日起计算,工龄每满一年可得工龄工资××元/月;工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满××年不再增加。 第14条 奖金。 奖金是对为企业做出重大贡献或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的奖励,具体发放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拟定个人单项奖金及集体奖金的发放方案,报总裁审批通过后计发。 第5章 员工福利 第15条 社会保险。 企业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第16条 法定节假日。 企业按照《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相关假期,所有员工每年可享有以下11天国家法定有薪假期,具体如下。 国家法定假期一览表
第17条 带薪年假。 员工在企业工作满1年可享受 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以后在企业工作每增加一年可增加 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但最多不超过 个工作日。 第18条 其他带薪休假。 企业视员工个人情况,为员工提供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有薪假期。 第19条 津贴或补贴。 1.住房补贴。 企业为员工提供每月 ~ 元的住房补贴。 2.加班津贴。 (1)凡制度工作时间以外的出勤为加班,主要指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以及八小时工作日的延长作业时间。 (2)加班时间必须经主管认可,加点、加班时间不足半小时的不予计算。其加班津贴计算标准如下。 加班津贴支付标准
3.学历津贴与职务津贴。 为鼓励员工不断学习,提高工作技能,特设立此津贴项目,其标准如下。 学历津贴、职务津贴支付标准
4.午餐补助。 企业为每位正式员工提供××元/天的午餐补助。 第6章 附则 第20条 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制定,自总裁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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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 晋升与离职管理制度 | 受控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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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1.通过内部晋升选拔有发展潜力的员工,定向发展培养,建立企业人才梯队。 2.规范企业员工晋升及离职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晋升与离职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2章 晋升管理规定 第3条 晋升标准。 1.品质标准。 主要考核员工职业道德、个人修养及品德素质,考核员工是否以企业利益为重,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2.能力标准。 主要考核员工是否具备拟晋升岗位任职资格所需的能力。 3.态度标准。 主要考核员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心等方面。 4.业绩。 主要考核员工的工作成果及其对企业的贡献等。 第4条 晋升方式。 1.定期晋升。 每年××月,根据企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统一实施员工晋升工作。 2.不定期晋升。 员工离职造成职位空缺、员工工作表现优异或各部门经理发现优秀员工后主动推荐,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职位晋升安排。 第5条 不定期晋升的实施程序。 1.发布竞聘信息。 职位空缺产生后,发布内部招聘信息,吸引员工参加竞聘。 2.选拔竞聘员工。 对应聘员工进行面试和考核,选拔符合空缺岗位要求的员工。 3.确定录用人选。 (1)根据考核选拔结果,确定录用人选。 (2)被录用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岗位任职。 第3章 离职管理规定 第6条 离职分类。 1.合同离职:员工因终止履行受聘合同或协议而离职。 2.员工辞职:员工由于某种因素个人主动提出辞职。 3.辞退(解雇)员工。 (1)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企业给予培训或调换岗位仍不能胜任者,企业予以辞退。 (2)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企业予以解雇。 (3)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但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4.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个工作日以上,企业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第7条 离职移交手续办理。 员工离职时,持通过批准的《离职申请单》和《离职移交清单》到所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各项移交手续办理完毕、相关经办人签字后,将《离职移交清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字。 第8条 工作、物品移交说明。 1.离职员工必须将工作过程中保管使用的账册、文件,如企业制度文件、员工手册、技术资料、图样等移交给指定的人员及部门,并填入《离职移交清单》中。 2.离职员工应将已办而未办结的工作事项向企业指定人员交待清楚。 3.离职员工应将领用的工作服装、办公用品等交还行政管理部门,接收部门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字确认物品交接完成。若员工交还物品已被损坏或丢失,企业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第9条 各种移交手续及物品交接办妥后,离职员工才能领取企业应发而未发的工资。工资领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企业的有关制度执行。 第5章 附则 第10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裁核准后实施,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第11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人力资源部,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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