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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2-17 03:35:57作者:51data
19日,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武汉市2022年度部分区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目标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经招聘单位同意,博士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5岁;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接受处罚的人员(影响期);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和非现役全日制学生;
6.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已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尚在记录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登记
本次注册为在线注册,流程如下:
(1)查询岗位
单位、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武汉市2022年度部分区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报考政策详见《武汉市2022年度部分区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19日至8月26日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
2022年武汉市部分区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职位一览表
(可以放大图片)
(二)网上报名
1.提交申请。申请人应于8月22日9:00至8月26日12:00提交申请(包括上传的照片,之后使用的照片符合要求。不上传照片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通过审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资格。申请超过时间的,不再接受报名。
申请提交方式:
登录WWW.WHPTC.ORG、官网、武汉市人事考试院,点击“网上报名”;
特别提醒:为保证报名信息的准确性,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在电脑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再次查询。
2.查询初步结果。8月23日至8月26日,考生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报名查询。他们通过资格初审了吗?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取消或变更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未达到资格要求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3)网上支付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8月23日9:00至8月27日12:00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缴费确认。未按时进行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办理手续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和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含)的人员,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报考人员须在8月26日前报名。具体政策、申请方式及相关要求见《武汉市2022年度部分区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考指南》。
(4)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9月14日9:00至9月17日8:30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可黑白打印)。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分为《武汉市2022年度部分区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考指南》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管理(A)、社会科学专业(B)、自然科学专业(C)、中小学教师(D)、医疗卫生保健(E)五大类。各岗位具体笔试类别为《综合应用能力》。
(二)笔试时间
9月17日早上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成绩查询
《武汉市2022年度部分区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按照4: 6的比例换算成百分制,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结束后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违纪违规相关信息在分数线界面查询告知。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动词(verb的缩写)采访
(1)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规定的入围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缺考任一科目者,不再列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办理笔试免试手续的,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应聘人员须携带职位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报考。凡未按指定地点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相关材料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已达到同一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者,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合格人员将进入面试。
(2)参加面试。原面试地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对于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可正常面试,但考生需达到面试公告规定的综合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不及物动词身体检查和检验
(1)综合成绩的计算。综合测试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试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计入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数。
(2)体检。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要求考生认真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于怀孕的女性考生,可根据医嘱暂缓进行可能对胎儿健康产生影响的体检项目,待怀孕后补做相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考生也可以签订承诺书,先办理录用手续,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具体程序以招聘单位意见为准。
(3)调查。检查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其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被考察对象访谈、实地考察,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提供的信息及相关材料报考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考察不合格或不符合报考要求者不予录用。
七。宣传和就业管理
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公告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而造成岗位空缺的,组织不予弥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要求,向拟聘用的员工发放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并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确认登记手续。
特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纳入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设置要求聘用到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有不当行为和影响聘用的行为,或试用期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职工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除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在专场招聘过程中,我们将按照新冠肺炎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配合。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武汉人事考试院官网。
3.在招聘过程中,特别是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变化,应主动通知招聘单位。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的相关要求,认真核对报考的重要信息,如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资格审查结果等。避免错过考试和就业机会。
4.笔试准考证
7.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请各位考生关注湖北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做好考试和防疫工作。考试期间,考生应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出示本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湖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门规定的时间中的核酸检测证明(阴性)。他们应该一直戴着口罩(接受身份验证时暂时摘掉口罩)。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者,取消资格。违反《综合应用能力》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武汉人事考试院)
[责任编辑:王玉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