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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1-26 21:24:46作者:51data
作为一名法学学生,你应该知道这些历史上著名的前辈。或多或少,你应该知道他们或听过他们的个人名言。
【组合菌的贴心提醒】
不管你懂不懂,请先转发收藏,祝福2017年考试!
01
孟德斯鸠
#个人语录#
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做法律所允许的任何事情的权利。
孟德斯鸠男爵(1689年1月18日-1755年2月10日)查尔斯德索恩达(Charles de Seconda),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家和律师,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与伏尔泰、卢梭并称“法国启蒙运动三剑客”。孟德斯鸠对“拜占庭帝国”一词的流行贡献良多。
孟德斯鸠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他取得了很大的学术成就,赢得了很高的荣誉。他被选为波尔多科学院、法国科学院、英国皇家学会和柏林皇家科学院的成员。
02
波斯纳
#个人语录#
宪法的创造者给了我们一个指南针,而不是蓝图。
理查德艾伦波斯纳(1939年1月11日-)是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曾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他是法经济学运动的重要人物,著有《法律的经济分析》、《法律理论的前沿》等书。
03
德沃金
#个人语录#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它可能因其缺陷而变得无效,但它绝不是一个荒谬的笑话。
罗纳德M德沃金(1931-2013),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是目前著名而活跃的法学家。
04
雨果格劳秀斯
#个人语录#
智慧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不知道一切。
雨果格劳秀斯(雨果格劳秀斯1583-1645)——世界现代国际法的创始人。他也是现代折衷主义法学派的创始人之一。
05
霍姆斯
#个人语录#
法律包含了一个民族几个世纪发展的故事,不能像一本数学课本里的定理公式一样去研究。为了知道佛法是什么,我们必须知道它的过去和未来的趋势。
霍姆斯生于1841年,卒于1935年,是美国现代实用主义法学的创始人。
06
冯克雷
#个人语录#
了解法律,尤其是法律的缺陷。
杰里米边沁(1748年2月15日-1832年6月6日)是英国法学家、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家。
07
镑
#个人语录#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因此,迫切需要对如何使大量的立法和司法解释生效进行认真的科学研究。
罗斯科庞德(1870年10月27日-1964年6月30日),美国20世纪最著名的法学家之一,对当代法学理论的发展有重要影响,是“社会学法学”运动的创始人。与传统的主流法学不同,他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法”的现象,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方法论,给法学研究带来了不同的思维方式。
08
萨维尼
#个人语录#
在法律部门解释法理学的开端,作为其基础,是一项科学工作,但也是一门艺术。
萨维尼(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1779~1861)。普鲁士法学家。法律关系理论的创始人,先后担任过普鲁士司法部长、柏林大学校长、马尔堡大学和兰舒特大学教授。历史法学派的主要代表,该学派创始人g胡果(1764 ~ 1844)的学生。
09
韦伯
#个人语录#
如果你不能从学习中获得陶醉感,那就远离学习。
马克斯韦伯(德语:Max Weber,1864-1920),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和哲学家,是近代最具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他代表德国赴凡尔赛会议谈判,并参与了魏玛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和设计。他与泰勒、法约尔处于同一历史时期,为西方古典管理理论的建立做出了突出贡献。他被公认为古典社会学理论和公共行政学最重要的奠基人之一,被后人称为“组织理论之父”。
不知道有多少老铁能把这9个名人都知道,看完还能说出他们的故事~
不能说都认识,但是看了他们的照片,发现了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
(在留言区讨论后让大家知道)
请保佑,请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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