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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1-26 16:27:47作者:51data
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出台新的综合税费支持政策后,税务总局围绕创新创业主要环节和重点领域,梳理了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今天带你了解: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享受主题]
所有行业企业
[优惠内容]
企业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不是按年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条件]
设备和器具是指除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
制造业和部分服务企业合格仪器设备加速折旧。
[享受主题]
所有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优惠内容]
1.生物制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六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以后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
2.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重点行业的企业,对2015年1月1日以后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3.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提供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行业范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扩大到所有制造业领域。
4.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如果采用加速折旧法,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享受条件]
和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按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确定。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以其规定为准。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64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68号)
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2019年第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