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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1-07 20:22:31作者:chanong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重庆科技大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科技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
第三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择优录取新生,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是重庆理工大学。
第五条主管部门:重庆市政府主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国家标准代码:11660
第六条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条办学地点
花溪校区:重庆市巴南区洪光大道69号,400054。
两江校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普福大道459号,401135。
杨家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盛兴路4号,400050
第九条学习地点
我校2022级普通本科中梁河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在两江校区学习四年;其余学生第一年在两江校区学习,第二年在花溪校区学习。学校可以根据办学条件和资源调整学生校区。
第十条批准建校的时间和单位:学校创建于1940年,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科技大学。
第十一条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授予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重庆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第十二条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2152亩,建筑面积近103万平方米。图书馆拥有各类文献近640万卷,拥有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教学实习工厂和工程训练中心,校内外实习基地270多个。省级科研创新与服务平台45个,包括国家大学科技园、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基地、高端装备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汽车零部件先进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与控制、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机械测试技术与装备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优秀人才293人,其中包括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重庆蔡颖、重庆两江学者、巴蜀学者特聘教授、重庆百名海外高层次集聚计划人选等。目前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近3万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原则,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数量、质量、人才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分省份、分专业制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后,将通过各省级招生部门和学校网站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的本科招生计划不超过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剂生源省份的上线生源不平衡。
第十八条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别招生。
序号 |
专业大类名称 |
包含专业名称 |
1 |
机械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 |
2 |
材料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 |
3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4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
5 |
药学类 |
药学、制药工程 |
6 |
化工与制药类 |
应用化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
7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8 |
公共管理类 |
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9 |
金融学类 |
金融学、金融工程 |
第十九条2022年招生类别:全日制普通本科、全日制艺术本科。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换档比率
根据平行志愿的投档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按批次依次志愿投档,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根据学生情况,在投档前与学校商量后确定。
第二十一条对于批次“顺序志愿”投档,学校将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人数不足的,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和投档顺序,在相应的投档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批次,学校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1.我校对考生的专业录取本着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选择考生的专业志愿(有特殊规定的省市除外)。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年级差异;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分数(理工类考生依次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指语文、英语、综合成绩)。当考生的投档成绩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自动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中未满招生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直至达到满招生。
2.在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专业(类别)录取排序规则采用相关省市考生排序规则。
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专业志愿在线1: 1录取计划”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政策,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第二十四条申请条件
1.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言类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外语,但大一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2.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重庆理工大学章程》,以及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我校材料、化学与制药、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制药、广告学、产品设计、工业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五条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艺术专业专业考试成绩以专业统考成绩为准
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微信平台、招生APP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七条学费标准
1.各专业本科学费每学年约4600元/年-6200元/年(工业设计10000元/年,产品设计11500元/年)。
2.住宿标准1200元/年。
上述收费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重庆科技学院学历教育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须知公布。新增专业学费在录取时标注为“待批”,最终审核通过后通过录取通知书通知。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学分制收费经批准的,退款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奖学金和助学金。
奖学金类别: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份;
3.学生综合奖学金(享受30%):500-1500元/人?年份;
4.梅花奖学金:5000元/人?年份;
5.奥蕾自立奖学金:2000元/人?年份。
赠款:
1.国家助学金:面向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金额3300元/人?2000年退役士兵补助金额3300元/人?年份;
2.校内困难临时补助,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3.新生特困津贴:500元/人;
4.金仲衡助学金:5000元/人?年份。
其他资金:
1.校内助学贷款:本科贷款最高额度12000元/人?年份;
2.生源地贷款:本科贷款最高额度12000元/人?年份;
3.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补助: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退役返校学费减免。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
第二十九条根据国家招生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学校指定的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在注册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注册为学生。学校在初审过程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情形。学校确认属实后,报校长办公室研究决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一条新生因患病、创业、参军等原因,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招收学生,不享受在校生或已退学学生待遇。
第七章 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和重庆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站向社会发布。各种媒体摘录刊登的章程内容如有误解,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的录取承诺。
第三十四条学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监督,盘